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持“时”击瓮破之

持“时”击瓮破之

作者:宰父爱魁

类别:其他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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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-12-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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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王子猷、子敬兄弟共賞高士傳人及贊。子敬賞井丹高潔,子猷雲:“未若長卿慢世。”

  孫興公作庾公誄。袁羊曰:“見此張緩。”於時以為名賞。

  簡文見田稻不識,問是何草?左右答是稻。簡文還,三日不出,雲:“寧有賴其末,而不識其本?”



简介:

  袁虎少貧,嘗為人傭載運租。謝鎮西經船行,其夜清風朗月,聞江渚閑估客船上有詠詩聲,甚有情致。所誦五言,又其所未嘗聞,嘆美不能已。即遣委曲訊問,乃是袁自詠其所作詠史詩。因此相要,大相賞得。

  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辞。

  張憑舉孝廉出都,負其才氣,謂必參時彥。欲詣劉尹,鄉裏及同舉者共笑之。張遂詣劉。劉洗濯料事,處之下坐,唯通寒暑,神意不接。張欲自發無端。頃之,長史諸賢來清言。客主有不通處,張乃遙於末坐判之,言約旨遠,足暢彼我之懷,壹坐皆驚。真長延之上坐,清言彌日,因留宿至曉。張退,劉曰:“卿且去,正當取卿共詣撫軍。”張還船,同侶問何處宿?張笑而不答。須臾,真長遣傳教覓張孝廉船,同侶惋愕。即同載詣撫軍。至門,劉前進謂撫軍曰:“下官今日為公得壹太常博士妙選!”既前,撫軍與之話言,咨嗟稱善曰:“張憑勃窣為理窟。”即用為太常博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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